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黑龙江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和《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202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开展2026年第一批次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工作。经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现将考生申请资格审核结果(附件1)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86608319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