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学生典范,激励学生锐意进取,扎实推进学风建设。结合我校《关于评选黑龙江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认真落实开展2023届校“优秀毕业生”、2023年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我院于2023年4月24日18:00在化学楼小会议室组织召开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该会议由党委副书记贾彩鑫主持,全体辅导员参加。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省、校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材料审核、答辩评选等工作。贾彩鑫副书记就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认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严格评选程序,结合学科特点,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要挖掘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榜样示范效应;三要进一步强化学风建设,落实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学院全面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于4月24日晚组织召开年级工作部署会。本次会议由毕业年级辅导员兰瑞、李鸿欣担任主讲,2023届全体毕业生参加。在工作部署会中,兰老师就评选对象及具体条件做充分解读,鼓励同学们积极报名;李老师根据评选标准等方面进行讲解,激励毕业生们展示风采,争先创优。
4月25日,于化学楼小会议室召开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审答辩会,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16名自愿报名且符合评审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同学参加答辩。各候选人按照前期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展示,回顾大学期间奋进历程。各位候选人思想道德优异,专业成绩突出;科研能力拔尖,富有探索精神;热心集体事务,勇于个人奉献,均在美好的大学四年校园生活中收获个人成长。
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充分展现了我院优秀学子品学兼优,争当模范的风采。日后,学院将继续坚守教育初心,致力培育科研创新型人才,鼓励化院学子奔赴下一场征程,以昂扬奋进的姿态书写下无愧祖国、无愧民族、无愧人民和时代的壮丽篇章。(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供稿)